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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结算法名词解释,四柱结算法的含义是什么

四柱结算法

“四柱结算法”原理及其发展历程
“旧管”、“新收”,是我国古代重要的会计结算方法——四柱结算法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它们和“开除”、“见在”一起构成了“四柱结算法”的基本要素。“旧管”的基本含义即“期初余额(或上期结存)”,“新收”的基本含义即“本期增加额”,“开除”的基本含义即“本期减少额”,而“见在”的基本含义则为“期末余额”。四柱结算的基本公式为“旧管+新收-开除=见在”。因此用现代的话来讲,“旧管、新收、开除、见在”就是进行会计核算及会计结算的四大要素。古人形象地把它们比喻为支撑大厦的四根支柱,缺一而不可,故名“四柱结算法”。
根据专家的研究考证,在中国唐代中期的官厅会计核算中,已有了“四柱”基本名目的运用[3],开始由“三柱结算法”向“四柱结算法”过渡。从后唐同光三年(公元925年)及长兴二年(公元931年)沙州净土寺编制的年终会计结算账单中已可以看出“四柱结算法”在唐代后期业已创立,并在一定范围内得到运用。沙州净土寺为唐代传下来的古老寺院之一,后唐同光三年距李唐王朝灭亡仅十八年,后唐长兴二年亦仅隔二十四年,故该寺后唐年间的会计水平及对“四柱结算法”的运用,可以说与唐代后期的水平基本一致。
由于晚唐时期皇帝对佛教的,当时寺院的规模一般较大。寺院的收入来源复杂,如庄田收入、园税收入、放债收入,交易收入,以及散施收入等。另外,支出也比较复杂。在唐代的寺院中,每到年终结算之前,一般由寺院的最高领导者——方丈主持全院的会计核算年终工作会议——“算会”,对“直岁”(即寺院里的主管会计)一年来经手的账目进行全面的审核,并由直岁编制收支会计结算报告,即“钱物账”。在旧历年正月寺院众僧聚会之时,由直岁将其所编账单在全体僧众面前当众宣读,以解除直岁当年的责任。在考古发现的一份后唐长兴二年沙州净土寺直岁愿达所编的会计报告中,已经可以发现运用“四柱结算法”核算财物的基本思想萌芽。该份会计报告内容总体上分为六个方面:
1.本年(公元930年至931年)寺院财物总况。在报告人本年度经手的全部收入中,包括“承前帐”(即旧管)及“自年新附入”(即新收)两部分。两项合计数为1803.005硕[4],合计数之下依次排列各项实物的“旧管+新收”的数量。
2.“承前帐(旧)”(即旧管)部分。依次排列“旧管”各项财物的数量,本项合计数为1549.765硕。
3.“自年新附入”(即新收)部分。这一部分除依次排列各类实物的新收总数之外,还抄录有各项实物收入的明细数目,并逐项说明本年各项收入之来源,本项合计数为253.24硕。以上“旧管”+“新收”=1803.005硕。
4.破用(即开除)部分。开除之数的排列顺序与新收部分相同,亦先总数,后明细数目,各项支出一一交待其开支原因,本项合计数为324.751硕。
5.本年财物结存(即见在)部分。根据以上三柱之间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按照“四柱结算法”的处理方法,对寺院一年来经济活动结果进行总的结算。其结算公式实际运用情况如下:
“承前账(旧管)”+“新附入”(新收)-破用(开除)=见在
即: 1549.765+253.24-324.715=1478.29硕
“见在”各类实物的数量,亦按照“四柱结算法”公式逐项计算之后,依次排列。
6.会计报告的结尾。按照当时官方、民间大体通行的报告格式,说明以上账目已经过“算会”审核无误,现将其结果公诸于众,以待批准核销。
这份会计报告以“四柱”为基本格式,以“四柱结算法”为基本方法,系统地反映了寺院一年来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及其结果。既有总括反映,也有明细反映,且以总合控制明细。收入有源,支出有因,且计算结果正确,条理比较分明。可以说这已是一份比较完善的四柱式会计报告清单。
不过,从“四柱”的名目方面考察,在唐末和后唐时期,“四柱”的名称还比较凌乱,除“见在”一柱外,其余三柱尚无统一的名称。说明这一时期的“四柱结算法”尚处于创立、运用的初期阶段,还显得比较粗陋,还有待于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加以改进。
 “四柱结算法”在宋代得到了普遍运用,并走向成熟。目前所见到的关于宋代“四柱”记载的最早文献记录源于《文献通考》卷二十三《国用一》:“止斋陈氏[5]曰……淳化五年十二月,初置诸州应在司,具元管、新收、已支、见在钱物申省。”淳化是宋太宗的年号,淳化五年即公元994年,所以,可以肯定地说,早在10世纪末“四柱结算法”就在宋代官厅会计核算中得到了普遍的运用。而且名目划一,简明扼要,在实践中“四柱结算法”不断得到发展,逐步趋于完善。止斋陈氏所讲淳化五年编制“四柱”式会计报告呈送中央,并非第一次,而是“四柱结算法”运用的继续。止斋陈氏所讲“元管”、“已支”、“见在”为我国“四柱”名目由不定称到定称的过渡阶段的提法。根据现有史料考察,到宋哲宗统治时期,“四柱”的名目就已经发生了变化,“元管”改作“旧管”,“已支”改为“开除”,四柱名目划一,也基本上成为后来通用的“四柱”名目。
“旧管+新收-开除=见在”的公式在宋代开始定型,并得到普遍运用。由于这一公式自“四柱结算法”产生之日起便在官厅与民间会计中得到普遍运用,人们通过它计算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的结果——见在结存数,故后世之人把这一公式称之为“四柱结算法”的基本公式,或基本方程式。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出于管理经济的实际需要,人们在“四柱结算法”基本公式运用的基础上,逐步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了比较财政收支,掌握国家的财政收支状况,当时的人们逐渐学会运用“四柱”之间的平衡关系,作为考核和检查的手段,在“四柱结算法”基本平衡公式的基础上,通过移项又产生了以下两个平衡公式:
四柱平衡公式:旧管+新收=开除+见在
四柱差额平衡公式:新收-开除=见在-旧管
上列公式的运用,标志着我国“四柱结算法”已经发展到了成熟阶段,也代表了宋代会计核算的最高水平。
宋代要求各级官吏按照 “四柱”格式向中央和皇帝编制会计报告,包括年报、季报和月报,分别反映各种物资的“原”(元),“入”、“出”、“存”情况。南宋时,对各部门所编制的“四柱”式会计报告,还统一颁行了专门的格式,要求各部门必须遵照格式编报,不得违反章法。如各仓申报钱帛、粮草的会计报告一律采用“四柱”式,各转运司所编制的会计报告,亦须采用“四柱”式;负责饲养官马的部门,每季所编会计报告,必须按“旧管若干”、新收若干”、“死失若干”(即“开除若干”)和“见管若干”列示各类马匹数目。更有意思的是,当时呈报的各种名籍,也规定用“四柱”式,如关于各州和尚、道土的名籍,也必须用“旧管若干”、“新收若干”、“开除若干”和“见在若干”的格式编报。宋代这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报格式、编报内容和明确提出编报要求的作法,不仅体现了在“四柱结算法”运用方面的显著进步,而且体现了我国官厅会计编报制度、会计报告方法的显著进步。这也是前所未有的进步。
到元、明、清时代,不仅“四柱结算法”的运用和影响扩大到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而且出现了对这种专门方法的总结,人们开始把会计核算方法方面的问题上升到理论上加以认识。在元代,手工业者、商业经营者在结算账簿时,各会计科目须按“四柱”列示数据,并按“四柱结算法”的基本公式求计本期余额。年报、月报也必须按“四柱”归类。明代从账簿到各种会计、统计报表,以及各种名籍的编制,均以“四柱”为基本格式。清代时“四柱”法已普及到凭证、盘点清单等各个方面;光绪年间,出现了会计报告的最新格式——“四柱报告表”。在官厅会计中,凡考核财政收支是否平衡,必然采用四柱平衡公式和四柱差额平衡公式。
“四柱结算法”的历史地位
“四柱结算法”的创立和运用,是我国唐宋时代在中式会计方法上的重大突破,是我国古代的会计工作者在管理社会经济实践中创造的科学结算方法,它的产生、运用和发展完善,在会计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宋代到清代,“四柱结算法”在实际运用中,已成为系统反映王朝经济活动或私家经济活动全过程的科学方法,成为中式会计方法的精髓。它集中归结了中式会计的基本原理,是中式会计方法的精髓。
“四柱结算法”的发展完善与普及运用,不仅为我国会计分析方法的产生创造了基本条件,而且为我国由单式记账发展到复式记账奠定了基础。在“四柱结算法”的影响之下,我国明末清初,出现了中国固有复式记账法的早期形态——“龙门账”;也是由于“四柱结算法”和“四柱”式会计报告编制方法的影响,这个时期在民间会计中产生了中国固有的复式记账法——“四脚账”。
“四柱结算法”的创立、运用,是中国会计对世界会计方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贡献,它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会计核算,都曾有过重要影响。1494年卢卡·帕乔利在其《数学大全》一书中列示出“一人所有财物=其人所有权总值”的平衡公式,标志着西式平衡结算法的创建完成。西式平衡结算法与中式“四柱结算法”的形式虽然不同,但原理和作用却大致相同。如果把西式平衡结算法产生的时间确定在13世纪的话,那么,我国“四柱结算法”的创立和运用,比西式平衡结算法的出现要早好几百年,在世界会计发展史上,这一方法一度处于领先地位。我国的“四柱结算法”,不仅得到世界会计史学家的肯定,而且普遍受到世界会计学者和研究者的重视。

四柱结算法经历了三个阶段,后一阶段对前一阶段分别进行了哪方面的改进...

四柱结算法经历了三个阶段,
后一阶段对前一阶段分别进行了哪方面的改进

四柱结算法的介绍

是出现于唐朝中期,成熟于宋代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中式会计利用旧管、新收、开除、见在四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反映一定时期的财产增减变化并结算账目的方法。

四柱结算法的详细介绍

所谓四柱是指旧管、新收、开除、见在四个部分。分别相当于现代的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和期末余额。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旧管+新收-开除=见在

中国会计的发展史是怎么样的?

先秦至秦汉 中国会计的历史源远流长,早在原始公社制时代,人们已用“刻记记数”和“结绳记事”等方法,反映渔猎收获数量及其他收支。这是最原始的会计活动。

到奴隶制时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建立,为适应统治阶级管理经济的需要,官厅会计部门产生并得到初步发展。西周设置了专门负责会计工作的"司会"官职,它与专门负责财物保管工作的官职“小宰”有明确的分工。会计部门内部设“司书”、“职内”、“职岁”、“职币”四种官职分别执掌财务与出纳。周朝还制定了一些财计管理制度,如收支报告制度、交互考核制度,以及宰夫所行使的就地稽察制度等。在周代,会计一词已有了比较明确的含义,即所谓“零星算之为计,总合算之为会”。周代的官厅会计,不仅采用了类似凭证(当时的“书契”、“官契”等)、帐簿(当时的“籍书”)和“三柱结算法”等专门方法,而且有了叙事式会计报告(如《周礼》中讲的"日成"、“月要”和“岁会”报告)。

随着封建经济关系的产生、发展,中国会计有了长足的发展。战国至秦汉时期,官厅财计组织从中央到地方已初步构成一个经济管理系统。以"编户制度"、“上计制度”以及国家财政收支和皇室收支分别管理制为主干的财计制度的建立,以及秦汉御史监察制度的建立,是封建国家经济集权的重要体现。以“入、出”为记帐符号,以上入下出为基本特征的单式入、出记帐法的形成,以“入-出=余”为基本公式的三柱结算法的普及运用,以及在战国中后期会计帐簿设置分为“恒籍”(汇总登记的会计籍书)、“籍”(专门登记粮草的会计籍书)、“苑籍”(专门登记厩苑的会计籍书)进行分类核算等,奠定了中式会计方法的基矗秦汉时,还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采用了以“收、付”为记帐符号,以上收下付为基本特征的单式收付记帐法,并对一部分收支以钱币为计量单位进行核算。这是中式会计获得初步发展的重要标志。

隋唐至宋代 这一时期,是中国封建经济发展的兴盛时期。会计、审计和国库组织发展到较为完备的程度。会计与出纳、会计与国库、出纳与实物出纳、签证单位与财物发放单位,以及审计与会计之间都有了明确的分工,各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唐代的“度支部”和宋代的“总计司”、“会计司”等专门组织的设置,表明了当时对会计的重视。唐代建立起来的独立的审计组织机构──比部,和行使财计监察的御史台及御史监察制度,以及后来宋代的“审计司”、“审计院”的设置,都反映了当时对经济监督工作的重视。唐宋时期计算各项赋税收入的计帐户籍制度,以“量入为出”为原则的岁入岁出预算制度,财物出纳保管制度,要求自下而上逐级呈递“上计簿”的上计制度,以及监察制度等,已成为封建统治者加强经济控制的基本财计制度。唐宋时期出现了“四柱结算法”和“四柱清册”。“四柱结算法”是按照“旧管”(上期结存)、新收(本期收入)、“开除”(本期支出)、“实在”(期末结存)这“四柱”特定的格式,定期结算帐目的一种会计方法。“四柱清册”是以“四柱”为基本格式,以“四柱结算法”为基本方法所编制的一种会计报告。“四柱结算法”的创立、运用和发展,“四柱清册”编报形式的产生、运用,是唐宋时代在会计方法方面的重大贡献。“四柱结算法”是系统反映国家经济和私人经济活动全过程的科学方法,它集中归结了中式会计的基本原理,是中式会计方法体系的核心与精髓,为中国会计从单式帐法向复式帐法的演变奠定了初步基矗从世界范围讲,“四柱结算法”中的“四柱平衡公式”(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和“四柱差额平衡公式”(新收-开除=实在-旧管)的建立、运用,比西式簿记中的平衡结算法的出现要早得多。在唐宋时代,会计分析工作也有了进展,如在唐朝的《元和国计簿》和宋朝的《元佑会计录》中,就有计帐、户籍的分析,国家财政收支的对比分析,以及针对具体问题进行的专门分析。宋代的《太平经国之书》和《玉海》,则是汇集会计史料的重要著作。在这一时期,中国民间会计也得到了发展,中国早期的金融业──柜坊,典当业──质库,以及为商业服务的货栈──邸店等行业也运用四柱结算法。

明清 这一时期,是中国单式簿记的持续发展和复式簿记产生的时期。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萌芽和产生,在民间商界产生了中国固有的复式帐法:①“龙门帐”。它把全部经济事项划分为“进”(各项收入)、“缴”(各项支出)、“存”(各项资产)、“该”(各项负债和资本)四大类,遵循“有来必有去,来去必相等”的记帐规则处理帐目。龙门帐的特色表现在年终“合龙”结算方面。凡进项减去缴项等于存项减去该项者,为“龙门相合”,否则为“龙门不合”。②“四脚帐”,又名“天地合帐”。此种帐法有两种结册编制,一为“彩项结册”,相当于近代的“损益计算表”;一为“存除结册”,相当于近代的“资产负债表”。“四脚帐”的试算平衡,勾稽全部帐目是在“存该结册”上进行的,该册分上、下两部分,上部称为天方,下部称为地方。凡上、下两部分数额吻合谓之“天地符合”,否则为“天地不合”。在当时,这两种帐法代表着中国会计的先进水平。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会计出现了中式会计的改良和借贷复式簿记的引进同时并存的局面。清末,蔡锡勇(?~ 1896)《连环帐谱》(1905)一书,为中国引进借贷复式簿记之开端;谢霖(1885~1969)与孟森合著的《银行簿记学》(1907)一书,为引进借贷复式簿记创造了条件。1908年大清银行创办之时,即采用收付复式记帐法,为中国改良中式簿记之先声。

中华民-国时期 大型工商企业一般采用借贷复式簿记,中小型工商企业一般采用中式收付簿记。30年代会计师徐永祚(1891~1959)发起了改良中式簿记运动,拟订《改良中式簿记方案》(1933),但未能广泛推行。与此同时,会计师潘序伦(1893~1985)通过创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学校和立信图书用品社编著、出版多种会计书刊,使借贷复式簿记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此外,北洋和国民党先后颁布过会计法及其他一些会计法规,但未能贯彻执行。

1949年10月 1日中华人民建立,从此,中国会计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简述会计的产生和发展?

产生
产生时间:原始社会末期
产生标志:会计作为专项职能从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
发展
1、古代会计阶段
原始社会末期~公元1494年
2、近代会计阶段
1494年~20世纪四五十年代
产生标志: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卢卡巴其阿勒有关复式记账论著的出版。
3、现代会计阶段
20世纪四五十年代~至今
产生标志:传统会计出现两大分支,一是财务会计,一是管理会计。